為保障市民的退休生活,政府要求僱員每月向強積金受託人支付薪金的5% (上限$1,500) 作為供款。僱員可以就強制性供款申請扣稅,每年扣稅額上限為 $18,000。
如讀者希望作額外的強積金供款,他們有三項選擇。但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自願性供款都可用於扣稅的:
1.自行參加提供「可扣稅的自願性供款」的強積金計劃,供款可用於扣稅,每年扣稅額上限為 $60,000(此上限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和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的合計上限)。
2.在僱主選擇的強積金計劃作出自願性供款,透過僱主支付額外的供款,但供款不可用於扣稅。
3.自行參加提供「特別自願性供款」的強積金計劃,但供款不可用於扣稅。
在選擇強積金計劃時,除考慮投資的風險與回報,不妨考慮稅務扣免。
鍾展坤 特許稅務師
展群稅務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於頭條日報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