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漂來港工作,符合香港的薪俸稅要求,當然要繳納稅款。但還要繳納內地個人所得稅嗎?這個話題在財政部稅務局2020年初發出第3號公告《關於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時,討論得特別火。

 

港漂們首先需要判斷自己是否“中國稅務居民個人”, 如果是,跟很多國家一樣,你是需要全球收入征稅的。如何判斷是否居民個人就要看有沒有“住所”。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係,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便視為有“住所”。

 

香港和內地签了稅收協定避免雙重徵稅,但國內稅率仍高於香港,你是需要向內地稅務機關申報並申請抵免已繳納部分。

 

如果你是外派來港工作的,還需要瞭解你的報酬是否內地公司承擔,該內地公司理應可預扣稅款和向稅務機關申報的。

 

 

何志威 特許稅務師

仕富圖會計師行

(2022年6月9日於頭條日報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