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聽到不少朋友討論自己的子女準備移居到外地,除了生活上的接洽,當中的稅務問題亦需注意!某些人士為跨國集團工作,即使他的實際工作地點已轉移到外國,但仍保持與跨國集團的香港分公司所簽署的僱用合約。就此,稅務局仍有機會發出報稅表予此個人填報。

於填報時涉及較複雜的稅務問題,便是此個人是否需要繳交香港薪俸稅。如果他於整個年度內都不在香港 (即在香港日數不超過六十日),確實有機會成功向稅務局申請其入息豁免繳納香港薪俸稅。不過,此結論亦需同時考慮其他因素,例如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他整個年度都沒有在香港工作 (如果他曾回香港度假,應如何證明該期間未有工作呢?),於申請後亦需就稅務局的有關提問作出解釋。當中的程序需要留心處理!

 

 

伍雪詠 特許稅務師

鄭鄭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2022年6 月27日於頭條日報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