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善有善報、福有攸歸,相信大家都知道認可慈善捐款是可以用來申請稅務減免的。但在申報認可慈善捐款時,大家須要注意以下事項:
- 捐款的對象必須是根據《稅務條例》第 88 條獲得豁免繳稅的「認可慈善團體」。它們大部分是志願或非牟利團體或社會服務機構,但要留意的不是所有志願或非牟利團體或社會服務機構都是「認可慈善團體」。
- 每個課稅年度的捐款總額至少為港幣100元,扣稅上限為應評稅入息或利潤的35%。
- 需要保存收據,以便日後稅務局抽查時作檢查用途。
- 只有純粹餽贈的現金捐款(即捐款人並沒有任何回報)才可用作稅務減免。
注意!以下捐款例子是不可以申請稅務減免:
- 街上的慈善義賣活動
- 購買慈善演唱會的門票
- 在馬會購買的六合彩彩票
林啟銘 特許稅務師
啟晴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於頭條日報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