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2-23財政預算案,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可就其2021/22課稅年度的最後評稅獲得百分之百的稅款寬免,每宗個案以港幣10,000元為上限:

 

例子 最後評稅額 稅款寬免額 應繳稅額
A先生 5,000元 5,000元 不用繳稅
B女士 12,000元 10,000元 2,000元

 

上述寬免已獲立法會通過。一如以往,納稅人只需填報由稅務局發出的2021/22課稅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無需另行申請。

 

此外, 財政預算案同時亦提議應課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的納稅人有資格申索扣除其或者其同住配偶因租賃住宅處所而繳付的租金,每個課稅年度最高稅前扣除金額為港幣100,000元。有關條例草案正由立法會審議中,預計自2022/23 課稅年度起適用。請注意有關措施只適用於「合資格租賃」,建議市民在法案通過後自行審視自身情況是否滿足相關要求,或諮詢特許稅務師。

 

黃智威 特許稅務師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2022年6 月20日於頭條日報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