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的租金可以在應評稅租金收入中扣除的,但必須要提供證明令評稅主任信納該租金已不可追回,而扣除的課稅年度是在確定不可追回的課稅年度。如在扣除的年度並沒有租金收入或租金收入不足以扣除,未能扣除部份可在之前年度的應評稅值中扣除。

李先生自2018年4月出租一物業給黃先生,每月租金收入1萬元,2019年2月黃先生開始拖欠3個月租金,2019年5月李生收回物業轉租給張先生,每月租金收入1萬1千元,李先生2020年5月1日收回物業自用。2020年5月黃先生宣告破產,不能償還2019年2至4月租金。

 

課稅年度

2018/19

2019/20

2020/21

 

應收租金

減: 已確認不可收回的租金

$

120,000

 

  $

131,000

(19,000)

 $

  11,000

(30,000)

(19,000)

 

應評稅租金收入

 

120,000

 

112,000

 

Nil

 

 

潘琪偉博士 特許稅務師

旭晉商業方案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於頭條日報刊登)